部落客寫美食或美妝都有可能被罰
我真的很想問蒼天:流行節目介紹美妝品沒關係?美食節目介紹餐廳都不算誇大?
也不是說部落客被罰很不應該(畢竟還是有些人寫的太誇張....)
但如果電視媒體都能那樣做,網路素人怎麼會覺得自己已經踩線了?
懲處"代言人"(有收錢 或者利益來往)是件好事
至少這可以讓大家廣告時,更小心的用字遣詞,不誇大事實
但
美食節目或是置入行的新聞難道就不該管嗎?
這些不是更容易影響到閱聽人?
不是說不該管部落客,只是上樑不正下樑歪
主流媒體都這樣了,網路素人怎麼會覺得自己"誇大"了?
再者再者,其實「誇大的事實」又如何?
如果它擺明了自己是廣告,不就是希望你去買或消費嗎?文案不寫成這樣怎麼會興起欲望?
個人淺見,只要部落格願意利益揭露(即標明為廣告、邀稿、試用、試吃等)
要不要買帳,最後的決定權還是在消費者身上的呀。